刑事辩护

发布时间:2021-09-01来源:本站

  1、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,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个人的聘请,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;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。
  2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,会见犯罪嫌疑人;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  3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;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;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
  4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调查和收集证据;出庭准备;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,发表辩护意见;休庭后工作。
  5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,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出庭准备;参加法庭调查;参加法庭辩论;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
  6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  7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,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;代理受害人举报、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。
  8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担任原告人,的诉讼代理人;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
  9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,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在死刑复核程序中,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。
  10、刑事案件申诉,申诉案件立案;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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